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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区危险化学品储存、装卸:新法已施行后,先判主体和作业节点

更新:2026-07-26 吕箐翎律师
吕箐翎律师个人判断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港区危险化学品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港口安全合规 安全评价备案

《危险化学品安全法》已于2026年5月1日施行。吕箐翎律师说明港区危险化学品储存、装卸企业和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如何区分主体、监管边界与作业节点。

参考资料

  1. [1]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》,2025年12月27日通过并公布,2026年5月1日起施行
  2. [2] 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8号对《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》的修改决定及现行规定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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