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返回律师观点

园区厂房交易后,新产权人质疑原屋顶光伏协议:先核对合同,还是先改项目资料?

更新:2026-08-10 吕箐翎律师
吕箐翎律师 园区屋顶光伏 厂房交易 产权人变更 场址使用协议 备案信息

吕箐翎律师认为,园区厂房产权人变更,不能单凭产权文件判断原屋顶光伏协议仍然有效、已经失效,或新产权人已承受原合同关系。应先识别具体合同类型,核对原协议、相对方同意和三方变更文件;项目资料则只在项目法人、建设地点、规模、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等法定情形时,另行核对备案告知和信息修改。

参考资料

  1. [1]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,2021年1月1日起施行;第四百六十五条、第五百五十五条、第五百六十五条至第五百六十七条、第七百零三条、第七百一十六条、第七百二十五条
  2. [2] 国家能源局国能发新能规〔2025〕7号《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》,2025年1月17日印发